有關糧油
更新時間:2021-03-28 點擊次數:862次有關糧油
一、糧油采樣方法
(一)采樣器具
采樣器:從一批糧食和油料中采取原始樣品的器具,稱為采樣器。
1、包裝采樣器(手探子)
包裝采樣器是用金屬管切割而成,一端呈錐形,另一端有中空的木手柄。根據探口長度和探口的寬度,可將其分成大粒糧食、中小粒糧食和粉狀糧食采樣器3種。
2、散裝采樣器(雙管探子)
散裝采樣器:是由兩根金屬管套制而成,內、外兩管均切開位置相同的槽口3處,分上、中、下3處槽口,轉動內管可使槽口打開與關閉。采樣時,轉動內管使槽口關閉,將采樣器插入糧堆,打開槽口轉動器身,待樣品裝滿樣槽后,關閉槽口抽出采樣器,打開槽口,放出樣品。不足之處:扦樣時費力、效率底、易夾破糧粒,且不能進行深層糧堆扦樣(2—3米)。
3、電動吸式采樣器(深層取樣器)
是由吸糧管、軟導管、進料口、高壓風機、電機等部件組成。只能扦取散積糧食。也可用于糧食檢查。
(二)單位代表數量
采樣時以同種類、同批次、同等級、同貨位、同車船(艙)為1個檢驗單位。1個檢驗單位的代表數量:中、小粒糧食與油料一般不超過200噸,特大粒糧食、油料一般不超過50噸。
(三)采樣方法
1、散積采樣法:分區設點
每區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,各區設中點、4 角5個點,區數在2個以上交界線上的2點為共同點(即:2個區共8個點,3區共11個點,以此類推),糧堆邊緣的點設在距邊緣50厘米處。
2、包裝采樣法:
⑴中、小粒糧食與油料采樣包數不少于總包數的5%;小麥粉和其他粉類采樣包數不少于總包數的3%。
⑵特大粒糧食、油料(如花生果仁、葵花籽、大蠶豆、甘薯片等)取樣包數:200包以下的取樣不少于10包;200包以上的每增加100包增取1包。
3、采樣時應注意事項
⑴采樣的器具要清潔、干燥、無異味。采樣時不受雨水、灰塵等外來物的污染。
⑵采樣時按區設點標準,按包設點分布均勻,各點采取樣品數量一致,遵照規定采取足夠的樣品數量。量少或糧堆不正規整取樣時,可靈活掌握,以產生具有代表性原始樣品為原則。
⑶采樣后務必做到保護好樣品,所有采樣操作和檢驗應盡量在短的時間內完成,以避免樣品的發生變化。
二、樣品分類
按照采樣、分樣和檢驗過程,將糧油樣品分為原始樣、平均樣品和試驗樣品3類。
1、原始樣品:從一批受檢的糧油樣品中初扦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樣品,稱為原始樣品或稱總樣品。原始樣品一般不少于2公斤。
2、平均樣品:原始樣品按照規定連續混合平均,均勻分出一部分,作為該批的待檢樣品,稱為平樣品。平均樣品一般不少于1公斤。
3、試驗樣品:平均樣品經過連續混合分樣,根據需要從中分取一部分供分析、檢驗用的樣品,稱為試驗樣品。
三、糧油樣品
1、什么是糧油?
糧油是對谷物、豆類油料及其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統稱。
2、什么是糧油樣品?
從一批受檢的糧油(糧食、油料、油脂)中,按規定扦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部分,稱為糧油樣品。
3、什么是糧食取樣(采樣)?
從一批受檢的糧油及其加工成品、半成品和副產品中,按規定采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樣品,供分析、檢驗用,稱做取樣(采樣)。